关于2017年实施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的预通知

各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力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干部)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委组〔2014〕发字 95 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2017 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工作党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团市委将遴选第3批上海海市青年创业英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一般从全市创业领域优秀青年中遴选,需要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其中一项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无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中国国籍的、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即 198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
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理及以上职务,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少于10%,所创办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本市范围;
4.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 1 年以上,创业期原则上不不超过5年,管理水平、创新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二)具体条件
1.在“四新”经济(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引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或者在“四新”经济相关领域内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青年人才;
2.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积极创办“众创空间”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青年人才;
3.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具有一定海外经历的创业人才;
4.所创办企业在促进本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导向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
5.曾在市级以上创业比赛中获奖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评选表彰;
6.在 2017 年“创青春”上海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获奖选手,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获得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入班资格;
7.在 2017 年“创青春”上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的获奖选手,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获得上海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入班资格;
8.在 2017 年“创青春”上海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胜奖的获奖选手,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区可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附件 3)。
       二、选拔流程
       1.推荐申报 各区团委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地区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各创业园区、创意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的创业英才人选推荐工作。同时鼓励具有较大企业规模、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踊跃推荐。青年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报材料料,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团委提出申报。
       2.资格审查 各区团委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推荐人进行初审,经各区人才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审核,报送至团市委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组。
       3.专家评审 由市人才办牵头,组建由工商、税务、风投、猎头等单位和相关第三方机构代表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对推荐人进行审核并形成60人的候选人名单。
       4.考察认定 由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创业英才候选人参加“上海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拨培训班”,利用双休日,每月4天,为期 2个月。遴选委员会派代表跟班考察,结合候选人的培训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研究提出 30 名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人选,报市人才办审定。
       5.公示公布 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培养措施
       1.创业服务 对入选的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利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对青年英才的创新创业给予专项支持。争取市区两级优惠政策,配以专业的创业辅导,为入选的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2.跟踪培养 入选的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将直接成为上海市⻘年创业协会员并优先推荐为理事,参与上海青年创业学院的课程并获得上海市青年英才培训班、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培训机会。
       3.宣传推广 与解放日报、青年报合作推出人物专访,并依托“青春上海海”、“梦创上海海”等新媒体平台对其创业项目进行全方位展示和宣传,进一步提升其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1.各区推荐名额分配。为保证青年创业英才选拔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确保各区均有青年创业典型培养的基础上,参考各区青年年创新创业赛事组织和英才培训等情况,经研究确定了各区推荐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的入班名额分配方案(附件 4)
2.请各区团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填写好《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申报表》(一式贰份)(附件 1)和《上海海市青年创业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shcxcy2016@163.com。经各区人才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审核后,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周五)前报送至团市委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组(徐汇区东湖路17号508室),同时登录“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www.shrcw.gov.cn/talent)填报相关信息。有关表式请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 www.shitalent.com )或“上海高层次人才网”(www.shrcw.gov.cn)下载。
3.请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务必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曾入围第 1、2期“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候选⼈人”名单的青年创业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联系人:段少湛  联系电话:61690112  13003211809

附件1.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申报表

附件2.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3.“创青春”上海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获奖选手名单

附件4.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选拔培训班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