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和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3〕16号)和《青浦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79号)精神,青浦区文创办将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和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工作,请各街镇、园区组织发动辖区内文创园区和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见附件。

本年度扶持资金采取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同时进行形式。

(一)纸质申报

1.企业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一式4份),附上相关资料;

2.属地化预审:所在街镇公司预审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部门初审:即日起至9月20日受理,9月20日前向青浦区文广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10月1日前将有关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办公室;

4.联合评审: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组织对企业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5.审批:经联合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须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批;

6.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二)网络申报

http://cyfz.shqp.gov.cn/,企业首次登录请先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

 

联系人:张琳

电话:59721001-315   15921525935

附件: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2017年度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企业申报指南》

3.《2017年度青浦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申报指南》

4.《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

5.《〈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亮点解读》

青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